走步(英语:Traveling),或叫带球走是属于篮球比赛中违例的一种(不合规则的动作)。为了限制持球者的移动方式,篮球规则定义掌控球者必须以运球的方式移动,只要在运球状态,怎么移动都可以;非运球状态(即持球状态时)的移动则受到充分的限制。在持球状态下(非运球状态),只要移动超过指定范围、方式,就是走步。

换句话说,走步违例的中心主旨就是不可以拿球走好几步。许多初学者常会拿着球并双脚同时或轮流走两步以上,这就是走步的典型例子。

篮球发展百余年来,规则不停变动。演变至今日,持球状态的移动有了更为明确的定义。原则上大抵可以这么说:球员在持球状态下,可以一只脚为‘轴心脚’(pivot),另一只则称作‘非轴心脚’,不可随意变更,而球员被允许的移动方式就是只能移动‘非轴心脚’,‘轴心脚’必须非移动状态且固定于地面。

街头篮球中,经常有争议的犯规就是走步的认定,因为很多年轻球员根本不了解走步的真实定义,无知的认定任何脚动了两步以上就是走步,搞不清楚‘轴心脚’与‘非轴心脚’之间的差别。

在现今的规则定义下,所有的篮球动作全部皆可合乎轴心脚原则而没有一项需要当特例或补充条例处理,例如三步上篮就会有许多对走步规则不甚熟悉的同好搞错,误以为三步上篮无法以轴心脚的规则解释,而是额外的规则定义。事实上三步上篮一样合乎轴心脚原则。而以动作的连续与否来判定有没走步也是非常常见的误解。以右脚跨出第一步的三步上篮为例说明如下:一般情况下,如果持球球员运球时,每运球一次,必须使球和地面接触一次;而若要结束运球时,则两手需抓住从地面弹起的球,或使球在任何一只手中停留。当持球球员两手抓住从地面弹起的球,致使运球结束后,右脚紧接着跨出第一步,当右脚落地后即成为轴心脚,此时左脚不但可持续迈出第二步,而且可自由移动。若左脚依序跨出第二步,并且于落地后跳起;起跳后促使轴心脚离地,此时持球者必须在轴心脚着地之前使球离手,可做传球或投篮动作。

以下会先解释FIBA所明文规定的走步(持球移动)规则,再另外说明世界上最著名的职业联盟NBA与FIBA规则上的差异。FIBA规则已经足以当作走步规则的充分参考。

FIBA规则 编辑

FIBA规则已经足以当作走步规则的充分参考。

持球移动超出允许的范围即走步。规则规定腾空接球,两脚先后着地,以先落地的脚为轴心脚.两脚同时着地,两脚都可以做轴心脚(以后移动的脚为轴心脚)抬起轴心脚可以传球和投篮,但不能运球.抬起轴心脚传球或投篮时,球离手前,不能有任何一只脚重新落回地面,运球开始时,必须是球先离手,然后才能提起轴心脚.违反上述规定即是走步。

走步这种违例行为仅限于控球者,主要是对于控球者出现的非篮球规则允许范围内的带球动作的一种吹罚。

各种判例参考 编辑

NBA规则 编辑

在NBA比赛中,为了鼓励进攻,裁判对判罚走步违例十分宽容,很少判罚球员走步。

2009-10球季更明文加上了允许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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