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熹三年(160年),琅邪郡境内因琅邪贼劳丙与太山贼叔孙无忌作乱,许多地方皆受到了伤害,朝廷任命宗资为讨寇中郎将,负责各郡联合讨伐贼寇。而赵彦献上了“孤虚之法”,根据叔孙无忌等贼寇囤聚的位置,指出莒县附近有“五阳之地”,说明要平定贼寇应该发动“五阳郡兵”,宗资将此计策上奏朝廷,最终成功平息徐州和兖州叛乱。[1]
后因时任议郎的赵彦忠谏直言而向献帝进言分析局势和对策,曹操大感厌恶,于是被曹操杀害。[2][3]
- ^ 《后汉书方术列传》:延熹三年,琅邪贼劳丙与太山贼叔孙无忌杀都尉。攻没琅邪属县,残害吏民。朝廷以南阳宗资为讨寇中郎将,杖钺将兵,督州郡合讨无忌。彦为陈“孤虚”之法,以贼屯在莒,莒有五阳之地,宜发五阳郡兵,从孤击虚以讨之。资具以状上,诏书遣五阳兵到。彦推遁甲,教以时进兵,一战破贼,燔烧屯坞,徐、兖二州,一时平夷。
- ^ 《后汉书皇后纪》: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
- ^ 《讨曹檄文》:又议郎赵彦:忠谏直言,义有可纳,是以圣朝含听,改容加锡。操欲迷夺时权,杜绝言路,擅收立杀,不俟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