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文(1159年—1232年),字周臣,号闲闲居士。金朝磁州滏阳(今河北磁县)人[1]

自幼好学,未尝一日废书,早年书法学王庭筠。十七岁时参加乡试。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进士。初,调任安塞簿。凭着优秀的政绩升迁为邯郸令,迁唐山令。父丧后起复为南京路转运司都勾判官。又遭母丧,起复为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因弹劾参知政事胥持国,讥讽、讪笑执政而被免官。不久起为同知岢岚军州事、北京转运司度支判官。泰和二年,任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大安二年十月,出守宁边州。次年,改任平定州。金宣宗即位,蒙古入侵。赵秉文上书建议迁都山东并将宗室诸王分封各地。贞祐四年,除翰林侍讲学士,五年,转侍读。兴定初年,累拜礼部尚书同修国史、知集贤院事。金哀宗时,担任翰林学士、修国史。开兴元年,蒙古围汴京,赵秉文于五月十二日薨于自宅。[2]秉文累官至翰林侍读,“历五朝,官六卿”,诏书、册文皆出其手。又工诗画,刘祁称他“平日字画工夫最深,诗其次,又其次散文”。晚年自称闲闲老人。有《闲闲老人滏水文集》传世。

注释 编辑

  1. ^ 刘祁《归潜志》卷一:“赵学士秉文,字周臣,磁州滏阳人”
  2. ^ 狄, 宝心. 元好问文编年校注. 北京: 中华书局. 2012: 257–267. ISBN 9787101082869.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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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史·卷110》,出自脱脱金史

参考书目 编辑

  • 《金史·列传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