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邦柱(1558年—1610年),字安甫,号观一,湖广武昌府咸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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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四,补诸生,十九中湖广乡试第三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成进士,授户部主事,监崇文门税,课九门,监法蓟州边饷。改吏部主事,母姚太宜人卒,告归。又丁父忧,服阕,调南京礼部仪制司主事,历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南京光禄寺少卿,升通政司右参议。乞休归里,未几以疾卒。著有《享帚言》、《南游草》、《悠然斋尺牍》等[1]。生嘉靖三十七年戊午,卒万历三十八年庚戌,得夀五十有三。元配魏氏,封宜人,按察副使蒲圻魏裳女,子一:赵嗣𬀩[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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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先宋朝宗室,豫章之庐陵人。曾祖敬荣公徙楚之咸宁。祖父魁贤。父鹤,鹤仲子即邦柱。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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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咸宁县志》卷十九
  2. ^ 《赵邦柱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