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使司,简称通政司,始设于明朝,为皇帝与各部门之间的收发出纳机关,处理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清朝沿置,属于辅助部门。该机构控管各行省题本,除了负责校阅外,也在未呈送前,先送内阁登闻鼓院在西长安门,小厅三间,东向傍一小楼悬鼓让冤民击打。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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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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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通政使司设正三品通政使一人,正四品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誊黄右通政一人,正五品左右参议各一人,其属经历司正七品经历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1]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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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仍设有通政使通政使司副使右通政通政司参议等官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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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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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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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 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
  • 左言冬:《中国政治制度史》.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
  •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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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通政司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