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运所,明清掌管在外运递粮物事务的衙门。

历代沿革 编辑

明代[1] 编辑

邮传,在京师曰会同馆,在外曰驿,曰递运所。

递运所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始置。先是在外多以卫所戍守军士传送军囚,朱元璋以其妨碍练习守御,命兵部增置各处递运所,以便递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验夫多寡,设百夫长领。后汰副使,革百夫长。

清代[2] 编辑

递运所大使、康熙三十八年省。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明史》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职官四/递运所
  2. ^ 《清史稿》卷一百十六 志九十一/职官三 外官 顺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