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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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洛(1530年—1600年),禹秀范溪襄敏京师保定府安肃县(今河北省徐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郑洛

大明柱国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
籍贯 直隶保定府安肃县
字号 字禹秀,号范溪
谥号 襄敏
出生 嘉靖九年庚寅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 万历二十八年
配偶 娶陈氏
亲属 (叔祖)郑阳,陕西巡抚;父郑昱,嘉靖辛卯举人;母刘氏,赠一品夫人
(子)郑朴、郑材、郑檠
(女婿)蒋遵箴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乙卯科(1555年)顺天府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七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山东登州府推官[3],四十年六月选授广东道试监察御史[4],十月实授[5]。曾经弹劾严嵩党羽鄢懋卿、万采、万虞龙[6]嘉靖四十四年,巡按四川,本年十一月升任四川右参议[7],四十五年调任湖广布政司右参议[8]

隆庆元年十月,任山西按察司副使[9]隆庆四年五月,加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仍兼本官、整饬怀来兵备如故[9],后任山西按察司按察使[10],五年(1571年)五月升河南右布政使[10]

万历二年(1574年)九月复除浙江右布政使,数日后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提督雁门等关。三年三月转为巡抚大同赞理军务都御史,四年十一月加升右副都御史,六年六月入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升左侍郎。万历七年(1579年)以左侍郎总督宣、大、山西军务。万历十一年(1583年)七月,录北虏黄酋嗣封礼成功,加升兵部尚书兼副都御史、照旧总督,十三年(1585年)闰九月以阅视叙劳加太子少傅,十五年八月以扯酋嗣封礼成加太子太保、兼左副都御史,十七年三月入为协理京营戎政兵部尚书,十月辞免兼左副都御史,十八年二月总督仓场,七月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经略陕西四镇及宣大山西等处边务,又兼管陕西总督事务,二十年二月以病乞休。二十八年卒,次年八月赠太保,谥襄敏[11]

家族 编辑

曾祖郑臻,大使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郑隆,散官;父郑昱,贡士。母刘氏[12]。兄浙、汴、滨、湖、渭(知州)、济、泾(阙里礼生)、弟潜、瀛。

延伸阅读 编辑

[]

 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分省人物考,1册5卷,505
  4. ^ 明实录:世宗实录,502卷,8308
  5. ^ 明实录:世宗实录,510卷,8402
  6.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史.列传,222卷,5850-5853:郑洛,字禹秀,安肃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除登州推官,征授御史。劾罢严嵩党鄢懋卿、万采、万虞龙。出为四川参议,迁山西参政。佐总督王崇古款俺答有功。
  7. ^ 明实录:世宗实录,552卷,8897
  8. ^ 明实录:穆宗实录,13卷,369
  9. ^ 9.0 9.1 明实录:穆宗实录,45卷,1129
  10. ^ 10.0 10.1 明实录:穆宗实录,57,1401
  11.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史.列传,222卷:初,阅边给事中张栋言,洮河之衄,殒将丧师,洛为其所轻,故东西移帐自便。太仆寺丞徐琰复诋洛,乞处分以除悮国之罪。栋再疏劾洛欺罔,给事中章尚学亦请令洛回宣、大。至是扯力克归,栋又言:“火、真乱首,顺义乱阶,洛宜除凶雪耻,乃虚词诱敌,而重利媚之。今火、真依海为窟,出没如故,洛辄侈然叙文武劳。乞敕所司,毋徇洛请。”洛乃谢病归。尚书星言洛无重利啖敌事,且有威望,不宜久弃。逾三年,官军与番人夹击把尔户于西宁大破之。星复奏洛收番之功,再诏起用。当时以洛有物议,卒不推也。卒,赠太保,谥襄敏。
  1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