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孔昭(1542年—?),字起潜,号鹿野,直隶滁州来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郝孔昭
大明常山县知县
籍贯直隶滁州来安县
字号字起潜
出生嘉靖二十一年壬寅十一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継娶卢氏
出身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二十六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七十三名,三甲第二百二十一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常山县知县,卒于官。著有《四书诗经讲义》、《式蒙初稿》、《论草策》。

家族

编辑

曾祖郝宣;祖父郝喜;父郝柱,母张氏。具庆下。兄世奇(训导)、世彦(知县)[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