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朝宾(1513年—1585年),字尚甫,号黄涯,山东汶上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进士,万历初年官工部尚书。

郭朝宾

大明工部尚书
籍贯 山东兖州府东平州汶上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尚甫
出生 正德八年(1513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逝世 万历十三年(1585年)六月十一日
配偶 娶刘氏,累赠夫人
亲属 (子)郭澹(南京户部员外郎)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山东乡试第五十四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五名进士[1][2]。十八年授户部广西司主事,二十年迁山西司郎中,宣大督粮。二十五年擢陕西按察司副使、备兵西宁,居三年,以外艰归。家居十年,乃出补河南管河副使,又三年迁陕西右参政,分守关西道,居二年,以内艰归。

隆庆改元,起补浙江右参政,元年(1567年)八月升本省按察使,十月升右布政使,二年二月进左布政,五年二月官顺天府府尹,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抚,十一月升户部左侍郎,六年七月总督仓场,万历二年(1574年)六月升工部尚书,五年十一月以纠拾致仕。万历十三年六月卒,享年七十二。

(一)在大同督饷时,改革传统运送粮草办法,杜绝亲朋、权贵请托,为国家节余运费2万两(白银)。

(二)赴西宁安抚外族部落,以诚相见,不妄杀戮,很快促其臣服,边境得以安宁。

(三)任河南副使期间,一韩姓军官,因其仆作恶被当地指挥逮捕,便夜入指挥宅邸,行凶斗殴,并杀死自己小儿诬陷指挥。郭朝宾深入访查,很快予以查明昭雪。

(四)在浙江主持土特产品收购时,系统调整了收购办法和价格,稳定了市场,避免了豪富权贵从中渔利。

(五)朝中一江陵宠臣,为表现自己,几次奏请开挖胶莱二河,皇上准备批准。郭朝宾经实地考察,认为开河时机未到。他不附和,不媚上,几次廷议,均以其力谏而被皇上否决。

郭朝宾享年72岁。皇帝派员建墓,葬于汶上城东北郭家林。

家族 编辑

曾祖郭玉;祖父郭顺;父郭绪,母陆氏。具庆下。兄朝用、朝卿、朝辅、朝聘、朝臣、朝贤。弟朝冕、朝宗[3]

墓葬 编辑

郭朝宾墓至今尚存,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文献 编辑

  • 于慎行《明故资政大夫工部尚书黄涯郭公墓志铭》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 

相关条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