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仑(14世纪—15世纪),维玉湖广常德府武陵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邓仑是永乐十五年(1417年)举人[2],二十二年(1424年)成进士[3]宣德四年(1429年)获授南京刑科给事中[4],改任行在兵科给事中[5],曾上疏军务十事:“选将领、练士卒、汰冗员、犒边军、去积弊、谨失机、禁侵渔、严纪律、贷贫之、徙达官”,因忤旨而在正统四年(1439年)外调长芦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6],后官至兵部侍郎[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同治《武陵县志·卷三十五·人物志第一》:邓仑,字维玉,永乐甲辰进士,官兵科给事中,疏陈军务十事,曰:“选将领、练士卒、汰冗员、犒边军、去积弊、谨失机、禁侵渔、严纪律、贷贫之、徙达官”。忤旨出补长芦运使,建盐课利害十余事俱允行,民赖其惠,商贾以通,终兵部侍郎。 通志
  2. ^ 同治《武陵县志·卷三十二·选举志第二》:举人 明……永乐……邓仑 丁酉见进士
  3. ^ 同治《武陵县志·卷三十一·选举志第一》:进士……明……永乐……邓仑 甲辰兵部侍郎有传
  4.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六十》:(宣德四年十二月戊子)擢……进士郭瑾、姚铣、李原缙、龚全安、叶颕、邓仑为给事中,瑾、铣、原缙皆行在刑科,全安、颕皆行在工科,仑南京刑科。
  5.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九》:(宣德十年九月甲午)行在兵科给事中邓仑奉使大同回言军情三事……
  6.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五十五》:(正统四年五月)丁巳陞……给事中邓仑为河间长芦都转运盐使。

参考文献 编辑

  • 同治《武陵县志》·卷三十一·选举志第一
  • 同治《武陵县志》·卷三十二·选举志第二
  • 同治《武陵县志》·卷三十五·人物志第一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六十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九、卷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