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鼎(15世纪—1504年),廷器,别号居易,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冠朝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邓鼎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贯江西吉安府泰和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弘治十七年甲子五月二十二日
配偶娶萧氏
亲属(子)邓球、邓瑭、邓瓒、邓琮、邓瑊、邓珑、邓珰
出身
  • 成化十九年癸卯科举人
  • 成化二十年甲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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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鼎幼年读书,读到诸葛亮范仲淹的事迹,都写下“愿学”字在书上,成长后曾跟随罗伦游历,至成化十九年(1483年)中举人[2],次年(1484年)联捷甲辰科二甲第八名进士,二十一年获授邓州知州。他在当地铲除豪强、严厉士风、赈饥察狱,全活甚众,获当地人感恩;弘治三年(1490年)丁外艰去任,六年(1493年)起任睢州,在任三年,因修学筑堤有功升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十一年升郎中,因为处理狱事忤逆权归而告归。他侍奉父亲孝顺,事兄如事父,俸禄都分发给族人,有才名而未竟于用,很快去世[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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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邓原善。祖父邓永文。父邓鹏翀,号澹庵,赠南京刑部郎中;母刘氏,继母郭氏,赠宜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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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钦顺《南京刑部郎中邓君墓表》
  1. ^ 1.0 1.1 光緖《泰和县志·卷十七·列传》:邓鼎,字廷器,冠朝人,幼读小学书,见诸葛武侯、范文正公事,皆书“愿学”字于篇。稍长从郡罗太史伦游,有造诣,既登第,出知邓州,锄豪强、厉士风、赈饥察狱,全活甚众,邓人德之。后改睢州,修学筑堤有功,升南京刑部郎,坐治狱执议忤当道意遂告归。鼎事父孝,事兄如事父,居官所入俸给散其族人有差,所至以才名,未竟于用而卒。 万厯志
  2. ^ 光緖《泰和县志·卷十二·选举志》:成化十九年 癸卯 乡试……邓鼎 字时器,冠朝人,进士,见万厯志
  • 光緖《泰和县志》·卷十二·选举志
  • 光緖《泰和县志》·卷十七·列传
官衔
前任:
阎进
明朝邓州知州
1486年-1492年
继任:
高升
前任:
彭崑
明朝睢州知州
弘治年间
继任:
徐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