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老童
郑老童(1754年—?),原名郑流唐,又称郑刘唐,化名刘唐柏,清朝中叶活跃于南中国海的海盗(华南海盗)。
郑老童 (郑流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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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754年 广东省江门 |
逝世 | ? |
国籍 | 大清 |
海盗生涯 | |
类型 | 海盗 |
活跃年份 | 18世纪 |
头衔 | 华南海盗 大越国都督 |
郑老童原籍广东省江门,本是一个渔夫。1794年,被海盗郑一绑架并被迫加入其团伙。后获郑一赏识,让他统领八艘船。[1]后来,郑老童被西山朝任命为都督[2],并成为华南海盗中最有势力的领袖之一。在劫掠沿海的时候,他与部分清政府官员互相勾结,其中包括澄海县的林泮(林成瑞)、林五以及县令何青。[3][4]
1805年,郑老童与郑一、乌石二、吴知青、金古养、郭婆带、梁宝等七位海盗首领达成协议,组成海盗联盟。[2]不过就在同年,郑老童在一次战斗中被砍伤半边脸,从此,50岁的郑老童决定接受清廷的招安,率领三百八十八名海盗[1]向清朝两广总督吴熊光投降。
注释
编辑- ^ 1.0 1.1 穆黛安,第68页
- ^ 2.0 2.1 穆黛安,第56页
- ^ 穆黛安,第94页
- ^ 《清实录·嘉庆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四》嘉庆十一年丙寅秋七月癸丑条:“又谕、吴熊光奏、覆审澄海县土豪林五交结接济洋匪。并林五捏告何玉林等串诈陷害一折。此案林五先因货船出口被盗首朱𣸣及郑老童等屡次邀截备银赎回因而与之熟识交好。并代为勒索各商船港规。给单验放。现在讯之投诚洋盗郑流唐即郑老童、亦供认与林五交结属实是林五一犯、通盗济匪。罪应斩枭。本无疑义其从前遣人来京控告官吏等索赃陷害之处审无其事。除林五业经正法外何玉林以道署长随。辄与林五交结。将本官书籍对联送给并胆敢浼托知县何青、向林五托销货物借贷多银。比之寻常索诈得财其罪尤重著发往伊犁给种地兵丁为奴不准留养。至何青身为县令。于所属通盗济匪之犯、不能查拏转与往来交好复代本道家人锁货。并担保借贷。实属卑鄙无耻。著先行枷号三个月俟满日再行发往伊犁效力赎罪。余均照所拟完结。至巡抚孙玉庭、办理此案。于定拟林五罪名。虽无错误。其恭请王命。亦因接据那彦成咨会办理。惟此案本系发交该督抚会审之件。乃该抚未与总督会审。辄用单衔具奏。又不声明那彦成咨会缘由。均属不合著交部议处。至臬司吴俊、于林五一案。系伊在惠潮道任内查拏究办。惟何玉林、以道署长随、竟与通盗济匪之犯往来交好。并即托所属知县代往说合。销货借贷。虽讯明均不知情。究非寻常失察家人犯赃可比。吴俊、著交部严加议处。寻议上。得旨、孙玉庭、降二级留任。吴俊、降六品顶带。仍署按察使。”
参考资料
编辑- (简体中文)[美]穆黛安(Dian H. Murray). Pirates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1790~1810 [《华南海盗 一七九〇—一八一〇》]. 由刘平翻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ISBN 7-5004-2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