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券是政府对医疗服务的一种资助制度,原理与学券相似,“钱跟人走”政策。政府会派发医疗券予合资格的居民,居民可自由选择合资格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提供者则可凭医疗券向政府索回现金。

各地的医疗券制度 编辑

澳门 编辑

香港 编辑

  1. 香港的医疗券计划最早由前特首曾荫权2007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当时计划为年满70岁长者每年提供面值共250元的医疗券,可以用于私家中西医、牙医及身体检查等预防性服务,原意是鼓励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减少轮候公营服务。[1]
  2. 香港政府在2009年1月1日推出为期3年的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资助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于香港注册的医护专业人员,包括:西医、中医、牙医、脊医、注册护士和登记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放射技师医务化验师及于注册名册第1部分注册的视光师,可登记参与长者医疗券计划。
  3. 在2014年,医疗券计划由试验性质转为恒常计划,每名合资格长者的医疗券金额由每年港币1000元增至2000元,并容许合资格长者保留和累积尚未使用的医疗券,以港币4000元为上限。
  4. 由2017年7月1日起长者医疗券计划的受惠长者合资格年龄由70岁降低至65岁。
  5. 由2018年6月8日起,因应每名合资格长者将获发一次性额外1,000元长者医疗券金额;医疗券的累积金额上限,亦于同日起由港币4,000元提高至5,000元。[2]
  6. 由2019年6月26日起,因应每名合资格长者将获发一次性额外1,000元长者医疗券金额;医疗券的累积金额上限,亦于同日起由港币5,000元提高至8,000元。[3]

滥用 编辑

香港的医疗券遭滥用及不当使用问题为人诟病,例如医生滥收医药费、病人被怂恿购买不必要的非医疗产品、使用医疗券作纯粹购物用途(如选购中药材)等[4][5],以至医疗券被批评沦为“购物券”[5]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醫療券. 无线新闻 时事通识. 2019-01-11 [2019-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9). 
  2. ^ 長者醫療券計劃增撥一次性金額及上調累積上限.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2018-05-28 [2018-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 
  3. ^ 長者醫療券計劃將推出利民紓困及優化措施.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2019-06-05 [2019-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31). 
  4. ^ 長者醫療券 小心遭濫收費用. 选择月刊(消费者委员会). 2018-06-14, (第500期) [2019-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7). 
  5. ^ 5.0 5.1 探射燈:醫館斂耆財 醫療券變購物券. 东方日报. 2014-06-16 [2019-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30).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