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龙天主堂,又称资中天主堂,位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属天主教叙府教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11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重龙天主堂
位置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七贤街57号
国家/地区中国
所属宗派天主教
历史
创建日期1900年左右
创建者巴黎外方传教会
建筑
教会地位教堂
功能状态活跃
建筑风格哥德复兴式
动工日期1909
竣工日期1912
行政
总教区重庆
教区叙府
圣职人员
主教罗雪刚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重龙天主堂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时代1911年
编号425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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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龙天主堂位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七贤街,建于民国元年(1912)。建筑坐北朝南,现存朝门、经堂、西北侧平房、楼房。经堂为砖石结构,穹窿屋顶、哥特式,进深26.4米,面阔13.7米,建筑面积361.68平方米,内有16根梅花形石柱,是一座融合了中西建筑风格独具特色的宗教建筑。重龙天主堂是资中天主教发展兴衰的历史见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1988年,重龙天主堂被资中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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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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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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