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勿(1511年—?年),字希颜,号心斋,四川叙州府富顺县人,民籍。

金勿
大明大同府通判
籍贯四川叙州府富顺县
出生正德辛未四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何氏
亲属曾祖金容善,祖金鸾,父金尚䌹
母周氏;继母刘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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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八日生,行一,治《易经》,由国子生中式甲午科(1534年)四川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年三十七岁中式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会试第七十三名,第三甲第八十六名进士[1]。大理寺观政,授麻城县知县,调临潼县,升大同府通判。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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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金容善;祖金鸾;父金尚䌹;母周氏;继母刘氏。具庆下,妻何氏,弟省;鉴(贡士);果;达。子金作砺、金作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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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