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应照 (隆庆进士)

周应照(1544年—?),中进士后复名金应照,字梦旸,又字伯英,号宾旸,直隶苏州府吴县民籍,常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金应照
大明广东按察司佥事
籍贯直隶苏州府常熟县
直隶苏州府吴县民籍
原名周应照
字号字梦旸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甲辰正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姚氏
出身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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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应天府乡试第八十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二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九十名进士[1][2]。工部观政,授兰溪知县,万历五年(1577年)行取,升刑部主事,历官刑部员外郎,十年十二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十四年(1586年)贬任开州知州,十五年七月升广东佥事,卒于家。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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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金盛;祖父金恩;父金经,赠主事;母施氏。永感下[3]。弟应熙、应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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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中鸿
明朝开州知州
万历十四年-十五年
继任:
须用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