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祖敏(1934年11月—1997年9月27日),男,汉族浙江绍兴人,曾用名金桂堂。在文革时期于上海任市革委会副主任(1972年11月至1976年10月),是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1]。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

生平 编辑

1950年1月至2月在浙江省绍兴西富陵村任职教师。1951年3月至1953年2月任绍兴文教干部学校政治辅导员。1953年2月至1954年8月在上海公信会计补习学校学习。1954年8月至1956年7月在上海劳动局第一机械训练班学习。

1956年7月至1967年5月开始参加工作,先后任上海电机厂车工、工段长。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

1966年底,金祖敏参加上海工人造反组织,为负责人之一。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当上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1975年2月,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安插到中华全国总工会任负责人之一。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金祖敏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受到监护审查。1982年3月,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免予起诉。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

1982年3月至1994年9月为上海探矿机械厂工人。1994年9月至1997年9月任美国新港公司驻沪办事处总经理。1997年9月27日在上海去世。

参考 编辑

  1. ^ 1.0 1.1 1.2 1.3 第三节 市革委会主任、副主任.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06-11-06 [2020-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