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汝梁
钱汝梁(?—?),字用甫,号养菴,浙江湖州府归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卜汝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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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归安县 |
原名 | 钱汝梁 |
出生 | 嘉靖辛亥九月初六日(官年)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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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第六十八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九十八名,登三甲第三十八名进士[1][2]。刑部观政,本年授直隶江阴县知县,十五年调简,调宁晋县,十九年丁忧,二十一年补山东新城县,二十三年升南工部主事,二十四年差芜湖抽分,二十六年升郎中,二十八年升庐州知府,三十二年改姓卜汝梁,同年升河南副使、淮徐兵备。[3]。补山西副使分巡冀南,署布政,岁旱,殚心绥抚,人不知荒,请归养母,卒于家[4]。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一十二》:万历三十三年八月,河道总督曹时聘以淮徐道副使卜汝梁挂冠长往,大挑在迩,亟须得人,议将漕河道按察使汪可受加衔改补,其漕河一道即行裁革,以省靡费。及可受以忧去,复请以开封府知府冯盛明升补,下吏部覆议,从之。
- ^ 《归安县志》:卜汝梁,字用甫,号养庵,归安人。万历十一年进士,知江阴县,定十限征粮,听讼不越宿,民无废业。调甯晋,丁艰,起补新城,升工部主事,出知庐州府。税珰言李陵诸山有矿,欲开采,汝梁以逼近皇陵,奏请停止。民罕知礼义,为宣讲圣谕,刊司马温公崇雅说,与民更始。升淮徐兵备河南副使,剿巨寇王九春及白莲妖术郑才等,邳沛丰砀间晏然无事。投劾归,补山西副使分巡冀南,署布政,岁旱,殚心绥抚,人不知荒,请归养母,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