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县,原为广东省辖内的一个县级建制,旧日广东下四府八乡之一。 据载建置最早出现于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由钦州降级而成。十四年(1381年)五月复升。民国元年(1912年),撤钦州直隶州改置钦县,治所在今钦州市城区。1952年改隶广西省。1955年复属广东省。1963年撤销,改设钦州僮族自治县,1965年6月26日国务院批准自治县改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改为钦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