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传范(1930年11月21日—2022年2月7日),女,浙江嘉兴人,中国农药及农用化学制剂专家,曾任北京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2][3]

生平

编辑

1930年11月21日生于沈阳。她的父亲早年在商务印书馆工作[4]。1948年高中毕业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化学系,1949年转入清华大学农化系,1950年院校调整转入北京农业大学,1953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56年至1957年,在北京俄语学院学习1年后赴苏联列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学习,1961年获副博士学位,返校任助教。曾任农药教研组主任、农药残留研究室主任,并兼任农化系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农业应用化学系工会主席等职。1985年晋升教授,1990年获评博士生导师。1991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2年2月7日17时30分在北京逝世[5]

学术贡献

编辑

钱传范从事农药及农用化学制剂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所研究的“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获198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蔡开松, 于信凤主编; 曾卓明, 周溯源, 赵书刚副主编. 二十世纪中国名人辞典. 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1. 
  2. ^ 黄汉江主编. 中国社会团体会长秘书长辞典. 上海: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1999. 
  3. ^ 马勇 (编). 中华文化名人录. 北京: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3: 971. ISBN 7500612044. 
  4. ^ [党员风采] 永远的旗帜——记理学院钱传范教授(图文). 中国农业大学. 2003-06-21 [2022-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2). 
  5. ^ 钱传范同志讣告.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2022-02-08 [2022-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2). 
  6. ^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教授人名录.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88: 422. ISBN 704000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