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可复(?—835年),唐代吴兴(今浙江湖州市)人。

钱徽之子。进士出身。历官祠部员外郎,累官至礼部郎中。大和九年,郑注出镇凤翔,李训选名家弟子担任其宾佐。以钱可复为检校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充任凤翔节度副使。李敬彝为司马,驾部员外郎卢简能、主客员外郎萧杰为判官,右拾遗卢弘茂为掌书记。[1]大和九年(835年)十一月,爆发甘露之变,钱可复等人及凤翔亲卒千余人都被族灭。钱可复临死前,苦求饶他十四岁女儿一命,女儿竟说:“杀我父,何面目以生!”抱着钱可复求死,亦被斩杀。

注释 编辑

  1. ^ 新唐书》卷一七九《郑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