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万历二十八年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山东文登县知县,四十八年调任乐安县。天启二年任国子博士,迁工部虞衡司主事。
天启六年闰六月,工部尚书薛凤翔弹劾他图差争竞,当堂咆哮,凌轹同僚[1],被勒令闲住。遂与薛凤翔结仇,天启七年,遣其子门拱极于十一月二十一日投书通政司,弹劾薛凤翔,并及太仆寺卿沈自彰、通政使吕图南等人,十二月被削籍为民[2],遂于安平城西筑依隐园,潜心作诗,著有《依隐园集》。终年七十四。
- ^ 《明憙宗毅皇帝实录》:天启六年闰六月,勒工部主事门洞开闲住,工部尚书薛凤翔劾其图差争竞,当堂咆哮,凌轹同官也。
- ^ 《明憙宗毅皇帝实录》:先是洞开疏纠工部尚书薛凤翔,遣其子门拱极于十一月二十一日赍投通政司,太仆寺卿沈自彰,洞开乡同年也,贻书止之。通政使吕图南二十六日循次为封进矣,而洞开疑凤翔有所托于自彰、图南,故为泥止迟封,再疏纠图南、自彰,因并及张文郁、徐四岳、范𨱅等,于是图南疏辩,封章循次之例。而凤翔、文郁、四岳及自彰等皆具疏辩,帝俱令照旧供职,以洞开肆詈挟持非礼,削其籍。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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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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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乐安县知县 1620年-16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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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胡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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