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登洵越南语Nguyễn Đăng Tuân阮登洵,1772年—1844年),字信夫越南语Tín Phu信夫),号慎斋越南语Thận Trai慎齋),越南阮朝大臣。

生平 编辑

阮登洵是广平省丽水县水莲总扶正社(今属广平省丽水县兴水社)人,生于景兴三十三年(1772年)。阮登洵年少时正值西山起义,他不愿为官,在家隐居。阮朝建立后,征召他出仕,历任玉山知县、公府司讲和震亨宫侍讲。明命元年(1820年),阮登洵改任礼部佥事。明命八年(1827年),改主北城户曹事务,不久又改主兵曹,升礼部右参知。明命十一年(1830年),阮登洵任校正律例的副总裁。次年(1831年),以礼部左参知身份致事。[1]

明命十六年(1835年),阮登洵被任命为皇子师保,教导集善堂诸皇子。他教学严谨,为皇子们制订了合理的教学计划,不久又因此加尚书衔。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末,阮登洵上书求归,但因恰逢明命帝去世,未获允准。次年(1841年),阮登洵觐见绍治帝,拒绝了担任礼部尚书的任命,再次恳求辞官回乡。绍治帝给予了阮登洵丰厚的赏赐,送他回乡。同年,阮登洵再次被起复为皇子皇弟师保。绍治二年(1842年),绍治帝北上河内,接受清朝册封,阮登洵被任命为留守大臣。绍治帝回京后,阮登洵升署协办大学士,仍任皇子皇弟师保。不久阮登洵再次上书以病求归,绍治帝下令送他回乡。[1]

阮登洵致事期间,绍治帝多次派官员前往问候起居,并于绍治四年(1844年)实授荣禄大夫、协办大学士,每年可领一半俸禄,并荫一子为司务,同时令孙子阮登桁留家奉养,不必出仕。阮登洵切辞上疏,推辞诸多恩赏。同年(1844年)冬,阮登洵在家病逝,享寿七十三岁。追赠少师,谥文正。绍治帝又赐御制诗,并命人撰写行状,皆刻石立碑。[1]

嗣德元年(1848年),嗣德帝追念恩师,又赐御诗两首,并立祠纪念。[1]

子女 编辑

来源 编辑

  1. ^ 1.0 1.1 1.2 1.3 大南实录》正编列传二集 卷十三 阮登洵传

参考文献 编辑

  • 《大南实录》正编列传二集 卷十三 阮登洵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