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才旺藏语ང་ཕོད་ཚེ་དབང་威利转写nga phod tshe dbang,?)女,藏族西藏拉萨人,阿沛·阿旺晋美的第四女。[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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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阿沛·阿旺晋美北京谈判并签订《十七条协议》时,才旺是他带到北京的唯一一个孩子。[2]

据1993年的报道,阿沛·才旺一直担任父亲阿沛·阿旺晋美的秘书,是父亲的工作助手,安排父亲的各项活动、准备父亲的发言讲稿、收发文件,并在各种活动中为父亲担任翻译。她还参与安排父亲家中的各项事务。[1]直到2009年父亲逝世,她仍然在担任父亲的秘书。[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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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北凌 编,红色贵族,北京:红旗出版社,1993年,第279页
  2. ^ 2.0 2.1 女儿追忆阿沛阿旺晋美,凤凰网,2009年12月27日. [2013年3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