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玛满洲旗人清初骁将,膂力过人,入关后因其行不法被顺治帝下令诛杀。

简介

编辑

阿里玛是清初之人,素以骁勇闻名,颇有战功[1]。他能自握其发足悬于地,又能举起盛京实胜寺重量超过千斤的石狮[1]。清朝入关后,因阿里玛行为多有不法,顺治帝想将其正法,可又怕不能制服,于是找来武勇仅亚于阿里玛的巴图鲁占,命其前往擒之。占与随从数人到了阿里玛的府邸,在谈话间占突然偷袭,握住阿里玛的手指,阿里玛反将占掷于屋外,怒道:“汝等何人,乃敢与吾斗勇耶?”占遂将圣意转告阿里玛。阿里玛一听是皇帝的旨意,笑言:“好男儿安惜死为?何须用绐计也!”于是受缚。坐囚车行至宣武门(当时宣武门菜市口是处斩犯人的地方,也是汉官汉民的聚居地[2]),阿里玛不希望汉人看见他受刑[3],便勾住城门要求在宣武门内受死。巴图鲁占与刽子手没有办法,只得听从阿里玛。阿里玛遂在宣武门内伏诛。

其他

编辑

满学家金启孮先生认为阿里玛所谓的“行为不法”并不是什么扰民事件,而是不听清政府的话[4]。另外,阿里玛的性格很有代表性,在顺治年间的满族下层军人中是很普遍的[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啸亭杂录·卷八·阿里玛》,昭梿撰,中华书局1980年版
  2. ^ 《金启孮谈北京的满族》第86页,金启孮著,中华书局2009年版
  3. ^ 《啸亭杂录·卷八·阿里玛》:“死则死耳,余满洲人,终不使汉儿见之,诛于门内可也。”
  4. ^ 4.0 4.1 《金启孮谈北京的满族》第85-86页,金启孮著,中华书局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