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地 (德国)
地理或和政治上的划分
(重定向自附属地)
“附属地”(德语:Nebenland)一词具有不同的政治含义,因此无法用一个统一的定义来进行说明。 [1]对于“附属地”最准确的解释便是以政治从属地位的附属地区(次要地区),作为一个国家的一部分。与主要地区不同的是,它对国家的内部政务起不到任何作用。此外,“附属地”也会出现在与本土相邻的殖民地[2]。
这些地区通常以附属地的角色,在地理上被区分出国家的主要部分。例如,斯瓦巴群岛和布韦岛属于挪威的附属地;普法尔茨在1329年《帕维亚条约》签订前也属于巴伐利亚公国的附属地。[3]
在纳粹德国时期,对于那些依附于德国,并在德意志国宪法治理下但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地区,“附属地”是一种委婉说法,例如“波兰总督府”。[4]因此,它被视为由德国实行间接统治的领土。
在宪法中,这些地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更高级别国家(行政区),但通常被定义为“附属地”并以共主联邦的统治方式把它们(附属地和本土)联系起来。例如在哈布斯堡王朝,克罗地亚是匈牙利的附属地;而西里西亚,以及后来的奥地利-西里西亚则是属于波西米亚的一个附属地。当今在这些地区的历史发展中,从1076年开始(撤消时期:1253年-1319年、1469年-1490年)直到1635年,上卢萨蒂亚和下卢萨蒂亚地区一直是波西米亚王国的附属地:上卢萨蒂亚,最初是“米尔斯卡大区”(德语:Gau Milsca),后来称为“鲍岑领地”(德语:Land Budissin);1367年到1635年,在另一旁建置“下卢萨蒂亚”。
引用
编辑- ^ Georg Jellinek: Die Lehre von den Staatenverbindungen, Alfred Hölder, Wien 1882, S. 22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Rudolf Kirchschläger, Kolonien, in: Strupp/Schlochauer, Wörterbuch des Völkerrechts, Bd. II, 2. Aufl. 1961, S. 256–259, hier S. 25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Volker Rödel: Kurpfalz: Verwaltung (Mittelalt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Historisches Lexikon Bayerns, 15. April 2016, abgerufen 12. September 2016.
- ^ Nebenland des Reich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euphemismen.de, abgerufen 12. September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