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伦(1953年12月),男,汉族,福建福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闽江学院)中文专业毕业,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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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福州市郊区区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中共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福建省监察厅厅长等职。

2011年2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1]。2015年1月17日,不再担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吉林省纪委书记。

2015年2月1日,当选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2017年1月,辞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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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伦同志任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吉林日报.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30). 
  2. ^ 陈伦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任吉林省纪委书记. 人民网. [2015-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陈伦辞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澎湃新闻. [2017-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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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李法泉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1年2月—2015年1月
继任:
崔少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袁锦贵
福建省监察厅厅长
2003年10月—2011年1月
继任:
陈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