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霁

(重定向自陈子宇

陈霁(1465年—?年),字子宇子雨,号苇川,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民籍,治《易经》,明朝政治人物。

陈霁
大明国子监祭酒
籍贯直隶苏州府吴县
出生八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黄氏、惠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二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联捷丙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五名,二甲第六十四名进士[1][2]。考选庶吉士,十一年十月授编修,养病。十五年五月病愈至京,复除原职。刘瑾柄政,正德四年(1509年)五月以素行不谨令致仕。刘瑾死后复官,六年五月升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编修,九年二月升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丁忧归。十二年四月服阕,改翰林院侍讲学士,八月任国子监祭酒,十三年四月被弹劾,乃乞养病归。

家族

编辑

曾祖陈永昌;祖父陈范,恩例冠带;父陈兴,义民。母徐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