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璚 (清朝)
生平
编辑廪贡出身。
同治四年,担任浙江杭嘉湖道道员[1];同治十一年,任浙江台州府知府[1]。光绪六年,改浙江嘉兴府知府[1]。此后历任处州府知府、杭州府知府[2]。光绪二十二年,担任湖南岳常澧道[3]。光绪二十三年,任湖南衡永郴桂道[4]。光绪二十六年,署湖南长宝道[2]。次年,署湖南按察使[5]。同年授山西按察使[6],后改四川按察使[6][7]。光绪二十九年致仕。其善于书法,著有《随所遇斋诗集》、《橅古斋法帖》[8]。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 ,4册 ,531-532
- ^ 2.0 2.1 民国贵县志 ,16卷 ,467-468叶(3)958-961
- ^ 光绪朝朱批奏折 ,12辑 ,185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代宫中档奏折及军机处档折件 ,139058号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代宫中档奏折及军机处档折件 ,143974号
- ^ 6.0 6.1 清代职官年表 ,3册 ,2202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代宫中档奏折及军机处档折件 ,149441号
- ^ 《国朝书画家笔录》(卷4):陈璚,字鹿笙,一字六笙,广西贵县人,廪贡生。官浙江杭州府知府,升四川按察使。工书法,得力于圭峰碑而稍变之。笔意凝炼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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