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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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骞(201年—281年12月22日,一说212年—292年[1]),休渊临淮东阳(今安徽天长)人。三国时代曹魏司徒陈矫之子,是晋朝开国功臣,官至车骑将军,于《晋书》中有传,但因表字重犯唐高祖李渊名讳而被隐去不表。陈骞之父陈矫本姓刘氏,因过继与母族而改姓

陈骞
车骑将军
国家中国
时代西晋
休渊
籍贯临淮东阳
出生201年
逝世281年12月22日
亲属
父亲陈矫
陈舆
陈氏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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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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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骞自幼为人沈厚,相当有智谋。郭颁《世语》曾载一故事,指陈骞父亲陈矫担任魏国的尚书令时,曾因受侍中刘晔的谗言攻击而感到忧虑。当时陈矫便将这个形势告知两名儿子,长子陈本想不出什么主意,而陈骞就对其父说:“主上是一位明圣的君主,而父亲大人您则是一位顾命大臣。即使君臣间有什么不如意,对您而言最大的损失也只不过是不能做到三公而已。”结果曹叡果然没有因谗言而难为陈矫;另外,陈骞年幼时亦曾受到夏侯玄的轻视和侮辱,但陈骞一点都不以为意,反令夏侯玄感到奇异,从而欣赏陈骞起来。可见陈骞自幼已经见事甚明,而且深知处世之道。

文武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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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仕以来,陈骞历任尚书郎、中山太守安平太守,均以良好治绩闻名。后来被征为相国司马、长史、御史中丞,再迁尚书,获封安国亭侯。其时蜀汉的军队多次从陇右进军,陈骞便以尚书的身份行征蜀将军之职远征西北,成功击破来犯的蜀军。后来诸葛诞寿春作乱,陈骞再以尚书身份担任安东将军。讨平诸葛诞后,陈骞一直历任军职,先持节都督淮北诸军事,正式受拜为安东将军,进爵广陵侯;再转都督豫州诸军事、担任豫州刺史。继而先后转都督江南诸军事及荆州诸军事、任征南大将军,获封郯侯。直至司马炎受禅,建立晋朝,陈骞便以佐命大臣的身份获封车骑将军高平郡公,迁任侍中大将军,在外则负责都督扬州诸军事,假黄钺

咸宁年间,陈骞先后迁任太尉[2]大司马[3],位列三公。他在某次入朝时曾向司马炎说:“胡烈牵弘这两个人都是有勇无谋之士,刚愎自用,不听人言,并非镇治边境的理想人选,如不另觅良将替换,必将成为国家的耻辱。愿陛下好好考虑。”当时牵弘官任扬州刺史,曾经不听从作为上司的陈骞的指令。司马炎便因此认为陈骞之言只是出于对这二人不满的私怨或将领间不和的心态而已,为了尊重陈骞,司马炎便召牵弘入朝,可是没多久又命其出任凉州刺史,可见他根本没有细心思考过陈骞的意见。陈骞知道司马炎的决定后,叹息不已,认为这个决定必然会以失败告终。结果牵弘和胡烈二人真的在守边期间与外族起了冲突,二人均殁于战事中,这些乱事在经历过数年的讨伐下方才平定,事后司马炎亦为此事感到后悔不已。

年高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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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骞为人很有度量,能够包涵别人的缺点,每次任官都能把治地管理得相当称职,常居于外州的他,深得各方士民之心。他与贾充石苞裴秀都是司马炎的重要心腹,而当中陈骞的智计是最出色的,连贾充等人亦自愧不如。陈骞晚年已经位极人臣,开始打算急流勇退。咸宁三年(公元278年)上表要求入朝为官,不愿再镇州郡,于是职迁大司马。后陈骞屡次告病请辞,司马炎均下诏表示国家需要其在位以察朝政,不肯让其辞官。陈骞不服气地回到自己的居所,可是司马炎又命侍中请陈骞回到大司马府任事。在连番请辞之下,司马炎终于肯让陈骞退下来,赐予等同太保太傅的地位及相应的仪杖,封高平公,此后毋须上朝,并以安车驷马送还私第。司马炎对陈骞十分亲重,又因他是故老元勋,因此以重礼相待。太康二年十一月壬寅日(281年12月22日)(一说元康二年(292年))[1],陈骞逝世,终年八十一岁。朝廷追赠太傅,谥号为“武”。其子陈舆嗣爵。

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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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载陈骞以韩寿为掾,闻到韩寿身上有外国所贡异香,认出该香是自己和贾充才有的,怀疑韩寿私通自己的女儿,拷问婢女,果然如此。于是陈骞将女儿嫁给当时还未婚的韩寿,但女儿未成婚即病逝。韩寿后来娶贾充女贾午。《晋书》将“偷香”事载为韩寿与贾午事。

刘颂将陈骞父亲陈矫过继于亲戚陈家时,宗亲刘友讽刺其做法,反被刘颂驳回,想要上疏却被陈骞阻止[4]

相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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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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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国演义》第111回中首次登场。魏甘露二年(257年),诸葛诞在淮南起兵反司马昭,司马昭以他为副先锋,率军进攻淮南。后司马炎即晋王位,封他为车骑将军。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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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晋书》本传称“元康二年薨”(292年),《晋书·武帝纪》和《资治通鉴》皆作“太康二年”(281年)
  2. ^ 《晋书·武帝纪》:(泰始十年)九月癸亥(274年10月21日),以大将军陈骞为太尉。
  3. ^ 《晋书·武帝纪》:(咸宁二年八月)己亥(276年9月16日),以太保何曾为太傅,太尉陈骞为大司马……
  4. ^ 《晋书·刘颂传》:初,颂嫁女临淮陈矫,矫本刘氏子,与颂近亲,出养于姑,改姓陈氏。中正刘友讥之,颂曰:“舜后姚虞、陈田本同根系,而世皆为婚,礼律不禁。今与此同义,为婚可也。”友方欲列上,为陈骞所止,故得不劾。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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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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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书·卷035》,出自房玄龄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