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雄事件发生于1991年9月,是台湾军中人权事件及严重治安事件。

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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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雄,廿岁,彰化县人,为中华民国宪兵第二一三营第四连,忠贞435梯次义务役二兵,当时被分发到位在台北县五股乡民义路一段218号的宪兵队(俗称“五股排”)服役。1991年9月2日凌晨零时卅分,在民义路宪兵岗哨内担任副哨的陈世雄,因在执勤的时候喝饮料,被担任正哨的中士朱盛戊(廿三岁,新竹县人)纠正,陈世雄不理会,朱盛戊想要打电话向上级通报时,陈世雄立刻拿起M16突击步枪,对着朱盛戊连开数枪,朱盛戊当场死亡。陈世雄行凶后,跑回部队的安全士官室,再次开枪射伤执勤的一兵林大利(廿二岁,台北市人)及周志华,并从林大利身上抢夺一把点三八左轮手枪;当时,刚好返乡休假的中华民国海军陆战队现役军人戴雅宏(廿一岁,五股乡人)与朋友康宝忠、林志庭及叶姓少年四人,分骑两辆机车经过,他挥手拦下四人,并开枪把戴雅宏、林志庭及叶姓少年击伤,抢夺机车后逃逸。

陈世雄骑着机车抵达民义路、工商路口时,看见计程车司机阮仁伟(廿五岁,住五股陆光一村)正好在排班,又立即用枪胁迫,欲抢夺阮仁伟的计程车,阮以钥匙放在对面的商店为由,跑向商店,陈世雄立刻用点三八手枪击毙阮仁伟后,再跑到工商路、成泰路口,抢走计程车司机张明杰(廿二岁,台北市人),车号为“011─4073”号的计程车逃逸。

最后,9月2日早上七时卅分,在桃园县龟山乡崁顶村某处山头,发现陈世雄已举枪自尽,其所携带的M16步枪,在五股陆光一村63号前的一辆轿车底下寻获,手枪则留在自杀现场;此事件共造成三死六伤。

据军警调查,陈世雄因不满中士朱盛戊纠正他执勤时喝饮料,但陈世雄及朱盛戊的家人都对这个说法存疑,认为内情并不单纯。朱盛戊的家人表示,朱遇害时已退勤休息,死亡时仅穿短裤,且根据其他士兵的说法,朱盛戊应是先听到枪声,到岗哨查看时被枪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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