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则民(1881年—1951年),江苏省苏州府吴县人、中华民国政治家、律师[1]

陈则民

生平 编辑

他早年留学日本日本大学法科毕业。归国后,他当选参议院议员、政治讨论会副会长。后来他任北京政府的大总统府顾问。1920年(民国9年)之后的3年间,他任苏州电气公司董事长。此后他在上海任开业律师。他曾任律师公会会长、上海各路商会连合会会长、纳税华人理事会理事、苏州电气厂总办。[1]

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攻占苏州,陈则民任苏州地方自治委员会会长。1938年(民国27年)3月,他参加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任教育部部长。5月,他改任江苏省省长。在江苏省省长任上,1940年(民国29年)3月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汪精卫政权合流后,他获得留任,任职至同年6月。此后,他任监察院监察区监察使。[1][2]

日本投降后,陈则民被蒋介石国民政府逮捕,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继续被收监。1951年,他在苏州的监狱内病逝。享年71岁。[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2.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前任:
(创设)
教育部长
1938年3月 - 4月
继任:
陈群
前任:
(创设)
江苏省长
1938年4月 - 1940年3月
继任:
(汪精卫政权继续)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维新政府继续)
江苏省长
1940年3月 - 6月
继任:
高冠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