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恺(15世纪—16世纪),企元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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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恺在成化四年(1468年)中应天乡试举人,二十年(1484年)成进士[2],获授兵部武选司主事,升任郎中,十四年内都在武选司任职,专心奉公断绝干谒;当时朝廷讨论武臣世袭消耗粮食,故旁支及犯罪者不得袭职,他则认为法则过分严苛,向兵部尚书马文升说:“凡同宗出自立功者授职,犯法褫夺世职,本支连坐。现在有武官儿子尚未承袭,因为干犯强盗罪而死,其弟弟年幼,按例犯强盗罪者的子孙不得承袭。我认为兄长虽然为盗,但未授官,其弟就不是盗贼子孙,应该视父亲世职降一级袭封。”马文升同意,上奏后成为新例。不久有诏令大臣荐举属下,马文升就推荐他,他却患病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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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八·人物二》:陈恺,字企元,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兵部武选司主事,厯郎中,前后十四年不离武选,一意奉公断绝私谒,时议武臣世袭徒坐耗,凡旁支及犯罪不得袭,恺谓法太过,白尚书马文升:“凡同宗出自立功者授职,作奸褫职者,本支则坐。有武官子未及承袭犯强盗死,其弟幼,于例犯强盗者子孙不得承袭,恺以为兄为盗且未授官,弟固非为盗者子孙,宜视父职降一级。”文升韪其议奏为令,诏大臣各举其属,文升遂荐恺材可备方岳之任,会暴疾卒。
  2.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选举》:(成化)四年戊子科(举人)……陈恺 见进士……二十年甲辰科(进士)……陈恺 有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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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选举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八·人物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