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羽白(17世纪—17世纪),曼青福建漳州府南靖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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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羽白是崇祯六年(1633年)福建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2],获授广东道监察御史巡按陕西兼任甘肃提学,奉命督理大仓饷务有功劳,获崇祯帝赐“南天一柱”匾额,十六年(1643年)春天弹劾阉党汪拱被廷杖而名震一时[3]

其后北京失陷,陈羽白接受李自成官职,很快南归,隆武年间除授户部山东司郎中[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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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隆武)时户部司官:……陈羽白,字曼青,南靖人。崇祯十三年进士。广东道御史,巡按陕西兼督学。上筹牧八策,还督南仓,以劾奄汪拱杖。受李自成官,南归,除山东司郎中。
  2. ^ 乾隆《南靖县志·卷五》:进士……崇祯十三年庚辰 魏藻德榜 张际熙 御史,有传……举人……崇祯六年癸酉 陆希诏榜 陈羽白 庚辰进士
  3. ^ 乾隆《南靖县志·卷六》:陈羽白,字曼青,在坊人。崇祯癸酉登乡荐,庚辰进士,授广东道御史,巡按陕西兼摄甘肃提学,奉差督理大仓饷务有劳绩,特赐“南天一柱”匾额;癸未春劾阉党汪拱廷杖,名震一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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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
  • 乾隆《南靖县志》·卷五
  • 乾隆《南靖县志》·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