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规

南宋軍事人物

陈规(1072年—1141年),字元则,密州安丘(今属山东)人。南宋兵家文臣,兼有文韬武略。

生平 编辑

靖康之乱时,陈规时为通直郎、知安陆县,率民兵数千赴京师勤王,至蔡州道梗而还。靖康元年(1127年)十一月,军贼祝进、王在攻德安府,知府事李公济遁走,父老请规摄府事,规辟进士韩之美及寓居十余人为属官,遣射士张立率民御却之,人心稍固。时府城坏,规植竹编木,横门扉于上,代女墙以捍矢石,而施具焉。时日,王在遣人持檄谕规开门,规不答。翌日早,游骑至城下,与祝友军合。翌日,引众攻城。规遣人出城纵火,民居皆尽,惧其藏贼也。王在又以炮石鹅车之属,进攻城东,规登楼问之曰“何故至此”,在曰“京城已破,我等皆争门而出,所以至此。”。德安府人闻之,莫不坠泪,盖时未知敌已登城也。规谓此皆诡辞乱语,叱退之,王在围城十七日后退去。后屡次抵抗攻德安府的乱兵,“九攻九拒,应敌无穷,十万百万,靡不退却。”建炎元年(1127年)四月,因功授朝奉大夫、直龙图阁、知德安府。九月,军贼李孝义、张世以步骑兵数万袭德安府,诈称守诏,规识其诈。李孝义于中夜引兵围城,规已有备,大破之,孝义遁去。十月,群盗杨进兵至德安府,规昼夜不解甲,昼则兴战,夜则劫其营,相持十八日,进技穷以百余人自卫,直抵濠上求和,规即出城,与进交臂而语,进感规至诚,折箭为誓,明日引众去。三年(1129年)五月,统制官董平引众犯德安府,遣其徒李居正、黄进入城。规推诚入语,谕以忠义,进不答,被斩。李居正授兵为先锋大破董平,平退走。六月,升秘阁修撰。四年(1130年)六月,为德安府复州汉阳军镇抚使、赐三品服。

绍兴元年(1131年)十月,以守御功授徽猷阁侍制。二年(1132年)十月,升徽猷阁直学士,诏赴行在。三年(1133年)四月,为显谟阁直学士、知池州兼沿江安抚使。十二月,充龙图阁直学士、淮南西路安抚使、知庐州。四年(1134年)四月,诏赴行在,以疾辞,提举江州太平观。九月,复知德安府。五年(1135年)六月,坐以失察吏职,贬秩二等。九年(1139年)二月,诏赴行在。宋金和议成,金人归还伪齐旧地。四月,知顺昌府。五月,金人毁约,都元帅、越国王完颜宗弼集国中之兵于祁州,分四路入侵,宗弼统兵十万从黎阳进军东京,数日后至汴京,观文殿学士、左宣奉大夫、东京留守兼权知开封府事孟庾率官吏以城降。当时是,济州防御使、主管侍卫亲军马军司公事、东京副留守兼节制军马刘锜率军至顺昌府,闻金兵至东京,遂与规相商共守城。“顺昌之战”中,与刘锜合力击败金兀术率领的金军主力的围攻。六月,以录守城之劳,充枢密院直学土。改知庐州兼淮南西路安抚使。十一年(1140年)正月,卒,赠右正议大夫。 立祠于德安府,乾道八年(1172年)三月,赐额“贤守”。

相关书籍有《守城录》四卷。

管形火器的使用 编辑

守城录》记载了陈规于绍兴二年(1132年)研制成长竹竿火枪20余支及其在守城作战[1]。最早的火枪是五代时期的敦煌壁画中的管形火器,五代的火枪在科技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到了南宋有明确记载的战场使用,虽然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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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德安守御录下》:“又以火炮药造下长竹竿火枪二十余条,撞枪、钩镰各数条,皆用两人共持一条,准备天桥近城,于战棚上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