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鳌(15世纪—16世纪),子任南溟,人称小象山浙江嘉兴府平湖县[1]明朝政治人物。

陆鳌
大明南康府同知
籍贯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字号字子任,号南溟
亲属(子)隆庆二年进士陆万垓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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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鳌是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三名举人,授临江通判,当地流寇猖獗,他亲自招降,但朝廷不久要求剿灭,他争论说:“贼人投降而复求剿灭,何以得信于民?朝廷命令下达而不行,人民就会怀疑!杀降不仁,疑民不智,有死而已,不敢奉命。”事情搁置。他拒绝督储御史赠送金钱,对方郁闷不乐,推开衙门只见图书数卷,因此叹服离去,代理新淦县事时正值旱灾,他在蒙山龙祠祈祷,徒步陟险令足部流血,很快大雨降下,升南康同知,新淦人民都思念他,死后累赠江西巡抚[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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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平湖县志·卷十五·人物》:陆鳌,字子任,号南溟,九岁有悟,人称小象山,嘉靖戊子举人,授江西临江府通判,江盗横甚,单骑谕降之,当事复议剿,鳌争曰:“已降而剿,何以信民?令而不信,民始疑矣!杀降不仁,疑民不智,有死而已,不敢奉命。”乃寝。督储使者至屏其赠金,使者怏怏,忽排闼入唯见图书数卷,叹服而去,署新淦值亢旱,祷于蒙山龙祠,徒步陟险裂足流血,刻期雨至,迁南康府同知,淦民思之,累赠江西巡抚右佥都御史,子万垓有传。 程经济、朱列传、高事功、张仕绩、王列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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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平湖县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前任:
周凤鸣
明朝临江府通判
嘉靖年间
继任:
马龙
前任:
汪伊
明朝南康府同知
嘉靖年间
继任:
刘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