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暴警告信号 (澳门)

由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發出的天氣警告

雷暴警告信号(葡萄牙语:Sinal de Trovoada、英语:Thunderstorm Signal),中文简称雷暴警告。是当澳门地球物理气象局观测到澳门上空有雷暴现象,或预测即将会有雷暴区移入时发出。

现时雷暴警告图示

气象局发出八号或以上风球时,本警告信号将不另行发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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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23日,气象局正式设立雷暴警告信号[1];同月25日,首次发出信号。

2006年7月10日始,实施新的雷暴警告系统,只于澳门国际机场内使用,以符合机场内各部门人员的需求。[2]

在2014年起,气象局为雷暴警告增设“有效时间”,但较多在有效时间之前取消。

2016年9月5日起,气象局将雷暴警告之标志更新为以两个雷电符号作表示,为免市民与暴雨警告标志混淆[3]

2018年起,气象局在发出雷暴警告后,会加插“公众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并提防强烈阵风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对驾驶安全的影响。”字句,提醒市民防范强阵风。

纪录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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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雷暴警告信号资料由2001年3月25日开始。[4]

生效时间最长及最短的雷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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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发出时间 取消时间 持续时间 备注
最长 2001年6月6日下午3时40分 2001年6月7日下午11时 31小时20分钟
第二长 2014年5月8日下午7时55分 2014年5月09日下午11时30分 27小时35分钟
第三长 2003年6月13日上午7时 2003年6月14日上午10时10分 27小时10分钟
第三短 2023年08月11日上午10时12分 上午10时45分 33分钟
第二短 2015年7月22日上午3时34分 上午4时05分 31分钟
最短 2015年8月16日下午12时10分 下午12时40分 30分钟
2017年7月5日下午4时35分 下午5时5分
2017年7月16日上午6时20分 上午6时50分
2019年7月30日上午7时45分 上午8时15分
2023年5月31日下午2时25分 下午2时55分
2023年6月25日下午4时15分 下午4时45分
2024年7月31日下午2时 下午2时30分
  • 最早全年首次发出:2016年1月28日08:18至09:50,生效1小时32分钟
  • 最晚全年首次发出:2008年5月5日14:55至16:40,生效1小时45分钟
  • 最早全年最后发出:2013年9月15日18:45至20:15,生效1小时半
  • 最晚全年最后发出:2002年12月19日23:20至2002年12月20日06:30,生效7小时10分钟
  • 发出最多次数的日期:2016年7月6日,共发出5次
  • 发出最多次数的年份:2019年,共发出110次
  • 发出最少次数的年份:2003年,只发出29次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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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暴警告信号发出时,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
  • 逗留在安全的室内场所,避免进行户外活动;
  • 提防强烈阵风可能造成的破坏及注意驾驶安全;
  • 切勿停留在空旷地区、高地、大树或电线杆旁;
  • 远离金属、湿濡或任何容易引致触电的物件;
  • 远离可能被强烈阵风或龙卷风吹起的物件;
  • 避免海上活动,船只应提防受到强烈阵风或水龙卷袭击;
  • 留意最新的天气消息;
  • 如出现冰雹或龙卷风时,应立即躲入坚固的建筑物内,远离玻璃门窗并蹲伏在地上用手或厚垫保护头部;
  • 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可能受雷暴影响的场所和金属设施(例如:桅杆、起重机、金属梯子、棚架、广告招牌等)之安全;
  • 因强烈阵风可能会造成工程机械不稳定,暂停需使用工程机械(尤其起重机)的所有活动;
  • 暂停户外挖掘等工程。

澳门国际机场雷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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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机场航空气象中心遂应要求于2006年7月10日开始, 实施有预报功能的新机场雷暴警告,以保障机场操作区内作业人员有被雷电击中的危险。澳门国际机场航空气象中心发出两个级别的雷暴警告:黄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不同的天气状况和不同的应对要求。[2]

级别 意义和注意事项 生效准则 雷暴警告下对应措施
黄色雷暴警告 为一种提醒信号,表示雷暴接近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并可能对机场造成影响。
  • 黄色信号一旦发出,即时生效。
  • 黄色信号如有需要可改为红色信号。
(1) 各部门需采用最有效的方法通知所有员工并做好发出红色雷暴警告的准备。

(2) 暂停所有非重要户外或远点作业。

(3) 清洁承包商停止一切户外和高空作业。

(4) 维修承包商停止所有户外作业,只允许站内的维修活动。

(5) 暂停户外燃油系统的作业。

(6) 飞机可在减压的情况下继续加油。

红色雷暴警告 表示雷暴造成直接影响,并对机场形成直接危险。 (1) 信号的发出
  • 红色信号可在黄色信号未有发出的情况下发出。
  • 红色信号应在生效前三十分钟发出。

(2) 有效期

  • 红色信号在两个小时内有效,根据雷暴出现的情况而定。
  • 应对有效期的起始及结束做明确说明。

(3) 更新

  • 红色信号应根据雷暴的动态和发展在其有效期结束前十五分钟进行如下更新:
    (i) 延期: 红色信号可延长两个小时。
    (ii) 替换: 如雷暴对机场暂时没有影响,或仍有重新发出红色信号的可能,可将红色信号改为黄色信号。

(4) 更新

  • 在雷暴有效期开始之后,如雷暴的动态(或快/或慢)和发展 (增强/减弱)发生突然变化,应发出新的警告信号以作更正。
(1) 空中交通管制
  • 通知尚未执行退出的飞机,红色雷暴警告已经生效,飞机有待延迟直至警告降级或取消。
  • 如飞机已经开始退出,可以继续执行指令,但应通知飞机 开车许可被中止直至警告降级。
  • 通知到达飞机红色雷暴警告已经生效,飞机可能需要在滑 行道或停机坪滑行通道上待命。

(2) 机场运作协调人中心

  • 暂停地面指挥引导服务。
  • 与ATC协调安排到达候机大楼的停机位,仅提供引导车导航 服务。
  • 通知清洁承包商停止任何户外及高空作业。
  • 通知公关部将雷暴对航班的影响情况发布及通知候机大楼的 乘客。

(3) 乘客处理 -

  • 暂停使用登机桥登机或下机。
  • 停止远距离机位登机,将已在摆渡车上的乘客送回候机大楼。
  • 暂停乘客下机,将已步出搭乘摆渡车的乘客送到候机大楼。

(4) 装货和卸货

  • 停止飞机所有装卸货运作。
  • 集装箱拖车停止所有运行作业。
  • 员工应停留在安全的地方。
  • 员工不应停留在飞机,装卸车上或地面。

等等 …

备注︰黄色与红色两种信号皆可直接取消。

注意:(1) 所指机场范围为机场参考点(跑道中段)起八公里。 (2) 发出八号风球时,将不再发出机场雷暴警告信号。

关于雷暴警告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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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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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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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氣象局推四項新服務. 澳门日报. 2001年3月24日 (中文(繁体)). 
  2. ^ 2.0 2.1 澳門國際機場雷暴警告發佈現況 (PDF). 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 [2021-10-1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0-16). 
  3. ^ 氣象局試行48小時自動化溫濕度預測 (PDF).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9-11). 
  4. ^ 雷暴警告信號資料查詢. [2020-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