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小说电视剧的延伸,是电视小说的结合体,传统的小说是以书面文字与印刷出版为载体,而电视小说即是借用电视摄影手法原创或再现的小说作品。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文学性(内容)大于戏剧性(娱乐),除经典名著名篇外,原创电视小说的原作、剧作往往也由同一人担当。但也不乏因擅自改编、替换原作者姓名或在演职人员列表上出现其他剧组成员名字,而引起原作者不满并诉诸法律的事件[1][2]

历史上,电视小说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苏联,60年代起包括中国大陆、日本、北朝鲜在内的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制作出自己的电视小说。中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CCTV-14)《文学宝库》、日本放送协会(NHK)《连续电视小说》、台湾电视公司台视国语电视小说》即是电视小说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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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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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荆楚网. 电视小说屡生争端 叶兆言称《马文的战争》侵权. 新华网. 2012-11-25 [2013-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 (中文). 
  2. ^ 晶报. 电视小说别踩着侵权的舞步上位. 凤凰网. 2012-12-04 [2013-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3)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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