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争春早有文名,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举河南乡试[2],天启五年(1625年)以五十岁之龄成进士,获授大理寺评事,不久去世。他外貌英伟,个性清高简约,别人看见他都不禁肃然;他言论公正,不以私怨中伤他人,有古长者风范[1]。
- ^ 1.0 1.1 民国《孟县志·卷六·人物上》:韩争春,字太和,才气雄迈,蚤著文名,年五十始成天启乙丑进士,任大理寺评事,寻卒。其人貌甚伟,性尤高简,见者肃然,言论持正,不以私憾中伤人,有古长者风。
- ^ 民国《孟县志·卷八·选举》:韩争春 万历戊午(举人)
- 民国《孟县志》·卷六·人物上
- 民国《孟县志》·卷八·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