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之彦(?—?),字君美,号日华南直隶苏州府嘉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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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应天乡试举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2],二十八年授浙江淳安知县,二十九年调浦江县,三十一年调繁,以卓异纪录,丁忧归。三十四年补桐乡,三十七年改京武学教授,四十年升国子监博士,升工部都水司主事,四十一年差荆州抽分,四十三年调礼部主事,历升礼部仪制司郎中,四十七年九月充武举同考试官[3]。后神宗显皇帝崩,太子得立,以先帝遗命,欲尊郑贵妃为皇后,孙侍郎出袖中令旨示之彦,之彦始终持不可,孙公不能夺。光宗授光禄寺寺丞[4],本年十一月养病。

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升尚宝司少卿[5],六年以党附东林,被削籍为民[6][7]。之彦才干过人,乃终于符玺郎(尚宝司少卿),不竟其用,可惜也。所著有《荆关榷政》、《仪曹疏草》、《凝香阁诗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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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苏州志》
  2.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须之彦,日华,诗五房,二申十月十五生。加定人,甲午六十五,会八十八,三甲二百十七。吏部政,庚子授淳安知县,辛丑调浦江县,癸卯调繁,甲辰正月卓异纪录,丁忧,丙午补桐乡县,己酉改补京武学授,壬子升国子博士,升工部都水司主事,癸丑荆州抽分,乙卯调礼部主事,戊午升仪制司员外,己未升郎中,庚申加升光禄寺丞,本年十一月养病,癸亥补尚宝司少卿,丙寅为民。曾祖琛。祖鸾。父让,乡宾。
  3. ^ 万历四十七年九月甲午,以吏科给事中张延登、兵科给事中吴亮嗣、吏部郎中田仰、礼部郎中须之彦充武举同考试官。
  4. ^ 天启元年正月,先是御史贾继春为登进太滥,疏纠两淮运判周士显、光禄寺寺丞须之彦、新咨考选胡沾恩而首及太常寺少卿李维祯。部覆,得旨:李维祯以新衔致仕,须之彦照旧供职。
  5. ^ 天启三年九月,升太常寺少卿程绍为太仆寺卿,光禄寺寺丞须之彦为尚宝司少卿。
  6. ^ 天启五年十一月,南京浙江道试御史李时馨疏参尚宝司卿须之彦、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熊明遇党附东林。得旨:须之彦素有边才,当徐光启练兵时,具荐不用,后因 两朝登极,赞襄大礼,得递升尚宝,复被东林参论,告病不出,今始到京奉差以去,言官风闻不真,还著吏部从公酌议。
  7. ^ 天启六年九月,削通政使司左通政韩国藩、尚宝司少卿须之彦籍,追夺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