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延榘(1519年—1611年),字范卿。福建永春(今石鼓乡桃场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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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出生,[1]早年曾在魁星岩读书,夜间回家时,其母在门口迎儿归。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被举为岁贡,授九江通判,后因忤逆上司,贬太宁都司断事,升迁岷府长史,深得岷王朱定燿器重。晚年辞官,纵游蓟、燕、吴、越之间。闲暇时好作诗,意在模仿杜甫[2]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卒。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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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匡庐倡和集》、《燕南寓稿》、《楚游草山堂近稿》、《颜氏家谱》、《丛桂堂集》及《杜律意笺》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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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颜廷榘的生卒年可据《永春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语文出版社,1990年。
  2. ^ 黄克缵《数马集》卷二十七《跋李还素所藏黄孔昭、颜范卿诗画卷》中称颜诗:“衣钵少陵,而时出入于中唐者也”。
  • 《万历重修泉州府志·卷二十一·人物志》
  • 《嘉庆重修一统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