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府,为元朝时设置的府。
元朝中统三年(1262年)升邢州置,治邢台县(今河北省邢台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太行山以东,内丘、隆尧以南,巨鹿、广宗以东,沙河、南和以北地。至元二年(1265年)改为顺德路。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复为府,属京师[1]。清朝时,属直隶省。辖九县:邢台县、内丘县、沙河县、南和县、任县、唐山县、巨鹿县、平乡县、广宗县。1913年废,1914年改为直隶省大名道, 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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