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赣辉(1962年2月),男,汉族,江西崇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工业统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颜赣辉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宜春市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7年6月—2020年6月
市长张小平王水平→许南吉
前任邓保生
继任于秀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上饶市人民政府市长
任期
2016年4月—2017年6月
书记马承祖
前任马承祖
继任谢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
任期
2013年9月—2016年4月
书记刘昌林→钟志生
前任刘昌林
继任梅亦
个人资料
出生1962年2月(62岁)
 中国江西省抚州专区崇仁县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85年5月-2021年2月9日被开除)
母校江西财经学院

生平 编辑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到抚州地区政府单位工作,曾任金谿县委书记、县长。后来转调上饶市,曾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1月,转任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长。2011年8月,成为萍乡市委副书记。2013年9月,升为景德镇市市长、市委副书记。2016年4月,出任上饶市市长、市委副书记。2017年6月,任宜春市委书记。2020年6月,卸任宜春市委书记,同时遭调查[1]

2020年6月8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宣布颜赣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2][3]。2021年2月9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

2021年4月16日,颜赣辉因犯受贿罪,被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颜赣辉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检方指控颜赣辉利用担任宜春市委常委兼副市长,萍乡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上饶市委副书记、市长,宜春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融资贷款、项目规划开发、股权收购、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119,243元。[5]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于秀明任宜春市委书记 颜赣辉被免职. 中国经济网. 2020-06-08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7) (中文(简体)). 
  2. ^ 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20-06-08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中文(简体)). 
  3. ^ 江西省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6-08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8) (中文(简体)). 
  4. ^ 江西省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2-09 [2021-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0) (中文(简体)). 
  5. ^ 顏贛輝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人民网. [2022-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30).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邓保生
中国共产党宜春市委员会书记
2017年6月-2020年6月
继任:
于秀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马承祖
上饶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6年4月-2017年6月
继任:
谢来发
前任:
刘昌林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9月-2016年4月
继任:
梅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