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英语:Hong Kong Settlers Housing Corporation Limited[1])早于1952年在九龙仔大坑西(光民村)、九龙城东头村(培民村)及红磡石山(乐民村)兴建平房区。[2]在1955年于蝴蝶谷兴建平房区,来安置石硖尾大火的灾民[3],随后香港政府在1961年以特惠地价批出一幅土地给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公司现时董事包括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前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等[4],以兴建现时的大坑西新邨,安置当年受大坑西徙置区清拆计划影响的租户,并于民兴楼设立办事处,而大坑西邨也是香港唯一得到这个安排而兴建的私人出租屋邨[5]。虽然业权及管理属于私人房屋,但由于其本意是为低收入人士提供居所,一些团体将之视为公共房屋,对其居民申请其他公共房屋资助有限制[6]。
注释
编辑- ^ 存档副本.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2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華僑日報, 1952-08-26. mmis.hkpl.gov.hk. [2022-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政府提早清拆蝴蝶谷新村. www.info.gov.hk. [2015-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3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太 陽 報 網 頁. the-sun.on.cc.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立法會第二十題:大坑西邨管理機構提高透明度及問責性. www.info.gov.hk.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存档副本.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