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鸣世(?—1643年),字声希,号岫旭陕西西安府武功县人。明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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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担任洪洞知县,撰有《圣臣志》。因为官清廉,征拜浙江道御史[1]天启年间巡按山东,再视京营,因忤魏忠贤,削职归里。崇祯元年(1628年)复官,七月巡视京营,寻升顺天府丞,迁通政使,[2]五年壬申(1632年),升操江副都御史,八年乙亥(1635年),官至右都御史。不久归里,崇祯十六年(1643)十月,李自成西入潼关,时鸣世居家,因不肯归顺而死。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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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季北略》崇祯五年壬申
  2. ^ 《崇祯实录》卷五:甲子,陕西原任通政使马鸣世等奏言:“三秦为海内上游,延安、庆阳为关中藩屏,榆林又为延、庆藩篱;无榆林必无延、庆,无延、庆必无关中矣。乃自盗发以来,破城屠野,四载于兹。良以盗众我寡,盗饱我饥,内鲜及时之饷,外乏应手之援。揆厥所由,缘庙堂之上,以延、庆视延、庆,未尝以全秦视延、庆;以秦视秦,未尝以天下安危视秦;而且误视此流盗为饥民。势焰燎原,莫可扑灭。若非亟增大兵,措大饷,为一劳永逸之计,恐官军骛于东,贼驰于西,师老财匮,揭竿莫御,天下事尚忍言哉!乞敕所司,亟措饷二十万,给民牛种,为兵士犒赏,急图安戢,庶全秦安而各镇安矣。”
官衔
前任:
李桢宁
明朝洪洞县知县
1616年-1622年
继任:
李若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