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行可(1522年—1610年),道卿见卿敕斋[1]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放鹤滩左人[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冯行可是嘉靖五年进士冯恩之子,嘉靖十二年(1534年)父亲下狱论死,十三岁的他前往京师上疏父亲冤屈,每天在街上看到轿子就攀舆呼冤,但始终无人敢为其父亲申诉;十三年(1535年)他次再次上疏请求代父处死不获许,到接近冬天断狱时分就刺臂写下血书,自缚到宫前再次求代死,明世宗看到后也感到悲伤,父亲最终得以减刑,谪戍雷州

事后冯行可回到家中,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应天乡试举人,授光禄寺署正,改任应天府通判,阻止高淳堤坝崩塌、停铸局铸造样钱、废除溧水多余赋税,各地都有清惠名声,致仕回乡后八十九岁才去世,学者称孝贞先生,与父亲一同入祀乡贤祠。

家族 编辑

曾祖冯海。祖父冯逵,赠南京监察御史。父冯恩,人称四铁御史,历官大理寺寺丞,进阶朝列大夫。嫡母金氏,封孺人;生母马氏。弟冯达可、冯学可、冯再可、冯辅可、冯继可,俱监生;冯敩可、冯衍可、冯时可,隆庆五年进士;冯曾可,监生。子冯大受,字咸甫,为万历七年举人,任庆元知县[2]

引用 编辑

  1. ^ 《云间据目抄·卷一》:冯行可,字见卿,号敕斋,即御史公恩长子。
  2. ^ 2.0 2.1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四·人物三》:冯恩,字子仁,号南江 宋府志宅第在放鹤滩左 ,海之孙也。幼孤,母吴氏亲督教之,嘉靖五年进士……明年(十二年)春,(恩)移刑部狱,帝欲坐以言大臣德政律论死,恩长子行可年十三,伏阙讼冤,日夜匍匐,长安街见冠盖者过辄攀舆号呼,终无敢言者。……明年行可上书请代父死,不许,及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血书疏,自缚阙下,复请代死,帝览之恻然,下所司详议,得减戍雷州。……行可字道卿,既脱父死还家中,嘉靖十九年举人,谒选得光禄寺署正,迁应天府通判,止高淳决堰、革铸局样钱、却溧水耗羡,所至俱清惠有声,致仕归,卒年八十有九,学者称孝贞先生,父子并祀乡贤祠。行可子大受,字咸甫,工书法,万厯七年举人,官庆元知县。 参前志、《云间志略》、《明史稿》、《松风余韵》

参考文献 编辑

  •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四·人物三
  • 《云间据目抄》·卷一
官衔
前任:
秦致恭
明朝应天府通判
隆庆年间
继任:
蒲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