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霨临时内阁

(重定向自高凌蔚臨時內閣

高凌霨临时内阁开始于民国12年(1923年)10月12日,结束于民国13年(1924年)1月12日。

1923年10月,曹锟贿选成功,当选大总统,并且于10月10日就职。竞选期间,众议院议长吴景濂曹锟出了很多力,吴景濂同时也力图争取成功曹锟就任大总统后的首任内阁总理,但是曹锟不喜欢吴景濂,于是任命高凌霨继续代理总理。

孙宝琦的指示下,吴景濂指使津派的议员在国会上以金佛郎案攻击财政总长王克敏,使高凌霨也受到牵连。最终在1924年4月9日众议院通过孙宝琦内阁的同意案,高阁即于三天后结束。

内阁成员 编辑

职位 姓名 备注
国务总理 高凌霨 代理
外交总长 顾维钧
内务总长 高凌霨 兼任
财政总长 张弧
王克敏 署理,1923年11月12日继任
陆军总长 金绍曾 代理
海军总长 李鼎新
司法总长 程克
教育总长 黄郛
农商总长 袁乃宽
交通总长 吴毓麟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