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文(1956年8月),黑龙江鸡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曾长期在黑龙江省鸡西市交通局工作,历任地方道路管理站站长,运管处处长、助理工程师,副局长、工程师,局长。1999年5月,任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0年7月,任黑龙江省公路局副局长。2003年6月,任黑龙江省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2007年2月,任黑龙江省交通厅副厅长。2013年4月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1]。2015年1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高学文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2015年4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宣布,经查,高学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高学文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学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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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黑龙江省交通厅长高学文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人民网. [2014-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黑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高学文涉嫌受贿被查. 中国网. [2015-01-20]. [失效链接]
  3. ^ 黑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高学文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