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弘基(?—17世纪),元开湖广黄州府蕲水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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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弘基在崇祯三年(1630年)以《易经》登湖广乡试三十六名举人[2],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获授大名推官,饥荒时捐俸和牛种给人民,又招抚山东流贼米玉。党时战乱频仍,人民苦于繁重的俵马税,他直接上疏请求改折,人们都感激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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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蕲水县志·卷十·人物志》:高宏基,字元开,崇祯庚辰进士。司理大名,值岁饥捐俸市牛种给民,山东枭贼米玉逼郡,谕以祸福,寻就招抚。时流离初复,民苦俵马费重,宏基直白指疏,请暂行改折,郡人德之。 《通志》
  2. ^ 光绪《蕲水县志·卷七·选举志》:(崇祯)三年庚午(举人)……高宏基 治《易》,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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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蕲水县志》·卷七·选举志
  • 光绪《蕲水县志》·卷十·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南洙源
明朝大名府推官
1641年-1644年
继任:
朱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