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惟冈(?—?),号瑞山,陕西延安府葭州神木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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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陕西乡试举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2],都察院观政,初任山西临晋县知县,修举废堕,自县治、学宫、城垣一切聿新。又于蛾眉顶筑文星台,下建文昌阁,以聚风气。三十二年擢南京兵部主事,三十七年补工部主事,三十八年管清江厂,三十九年养病,四十二年复除都水司主事,四十三年调兵部主事,四十六年升车驾司员外郎,四十七年晋武选司郎中,四十七年九月升河南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3]。天启元年(1621年)闲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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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陕西通志》
  2.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高惟冈,瑞山,诗二房,戊辰三月二十八日生。神木人,甲午七名,会二百六十五名,三甲二十名。都察院政,授临晋知县,甲辰升南兵部主事,己酉补工部主事,庚戌管清江厂,辛亥养病,甲寅伏除都水司主事,乙卯调兵部主事,戊午升车驾司员外,己未升武选司郎中,己未升河南参政,辛酉闲住。曾祖,指挥佥事。祖阳,参将。父继元。
  3. ^ 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升广东副使闵宗德为河南参政,兵部郎中高维冈为河南右参政,陕西参政吴愈为山东按察使,兵部郎中绳愆为四川副使。